【記者曹麗蕙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天召開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會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抨擊修正辦法「沒有給予兼任教師足夠保障」,甚至大開後門,讓學校得在聘期中因「課程或師資調整」終止聘約,訴求「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本職,一體適用勞基法」,並強調「保障續聘」才是根本之道。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回應,該辦法已規定學校要按學期、學年給薪,兼任教師在寒暑假的薪資、勞健保都有保障,教育部也已編列六千萬元預算補助學校,大學就必需為一萬三千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提撥百分之六的勞退金,八月一日上路。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修正辦法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沒有續聘保障」,如淡江大學下學期大量不續聘兩百位兼任老師,無法在修正辦法中處理。甚至在聘期內的保障還開了後門。按修正辦法第四條第二項增訂,「兼任教師聘任後,學校因學生選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課程或師資調整,致無聘任該兼任教師之需求,聘期屆滿前得終止聘約,並應以書面為之。」這比過去的規定更糟,更無保障。
淡江大學兼任教師宋亞克更直言,「今天只要工作沒有續聘的基本保障,後面所有的其他保障再列十條、百條都沒有用」。
李秉洲則表示,修正辦法主要是強化兼職教師待遇、請假、救濟途徑。除了規定要按學期、學年定期給薪,在薪資與勞健保上就不會有寒暑假空窗期,且已編列六千萬元預算,補助大學提撥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百分之六的勞退金。
李秉洲強調,兼任教師雖未納入勞基法,一樣適用勞退條例,「甚至在請假給薪的部分,是比照教師請假規則的假別和天數,還優於勞工請假規則」。
他舉例,勞基法的事假、病假分別是不給薪、給半薪,但辦法草案中兼職教師則都是領全薪鐘點費,且代課老師也都由學校負擔。
至於工會團體強烈訴求的「續聘保障」,李秉洲說,兼任教師聘書是採學期與學年,但大學課程通常九月開始,如果修課的人太少,或是課程需要調整,應該給學校一些彈性空間,讓他們可以在聘期屆滿前停止聘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