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永順大里報導】台中縣大里仁愛醫院整形外科,日前治療一名二十六歲女子,因到海邊衝浪做日光浴,忽略溫暖陽光的威力,在完全沒防護的情況下,造成全身百分之二十五面積二度灼傷。醫師呼籲民眾在戶外從事活動時,務必要做好防曬。
仁愛醫院指出,這位女子日前到南部旅行,做衝浪、曬日光浴的活動,在沒有任何防曬的情況下在海邊盡興的玩了二個多小時,但是返家後卻發現暴露在泳衣外的皮膚,包括背部、腰部、及腿部紅腫熱痛,原本認為只是輕微曬傷並不以為意,後來竟然發現二條腿冒出水泡,並且愈來愈痛,特別是走路時腿部磨擦,更讓她痛到不敢行走,只好求助醫師。
經整形外科主任鄭國柱檢查後發現,包括背部、腰部、及二腿後側,總共占體表面積百分之二十五遭一度至二度灼傷需住院治療,在予以燙傷藥膏及藥物治療三天後,傷勢明顯改善才出院返家。
鄭國柱提醒民眾,在沒有防護的情形下,就算是微弱紫外線持續照射一至二個小時,都會對皮膚造成傷害;除了急性的曬傷外,也會造成皮膚老化,產生皺紋、乾燥、脫屑、微血管擴張、曬斑、老人斑及色素不均勻等日光性老化現象,甚至導致皮膚癌,不能大意。
鄭國柱說,預防皮膚受到紫外線傷害,防曬格外重要。從事戶外活動前,可使用防曬乳液,但應注意隨時補充。早上十時至下午四時是紫外線最強的時段,儘量不要出門。外出時儘量使用傘帽子或長袖衣物來遮蔽皮膚。
此外,日曬後最好能讓皮膚休息一、二天,塗抹一些保濕功能較佳的保養品,輕微曬傷可用蛋白敷五至十分鐘,若灼傷情況嚴重,趕快送醫治療,以免發生感染等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