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拖著裝有千萬賄款行李箱在街上走的前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被控涉嫌利用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罪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仍判八德合宜住宅及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有罪,合計刑期十年六月。同案被告前遠雄建設董事長趙藤雄因認罪,台灣高等法院已改判二年徒刑,緩刑五年,應繳交國庫二億元定讞。趙已繳清,不需入監服刑。
在押的葉世文昨未到庭聆判;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宣判指出,八德合宜住宅部分,葉確實收賄一千六百萬元,自白符合減刑要件,判七年六月;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有罪,判刑三年;新竹眷改索賄二千二百萬元,但葉已不是營建署長身分,不構成有罪要件,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