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計程車駕駛年齡上限從六十八歲放寬到七十歲,因為限制條件太少,攸關更多消費者的安全,筆者認為還須設定標準。
每天設定在白天營業,且不超過八小時,透過行車紀錄器,讓消費者與臨檢警察驗證。強制規定發車前回報身體狀況,涵蓋個人的血壓、血糖與個人用藥情形。只要是不願遵守規範或逾越規定者,先違規記點,然後是吊銷職業駕照,以示懲罰。
年過六十五歲無法頤養天年、含飴弄孫,還要出外開車賺錢,固然有些是閒不下來,但有更多是要養家糊口。地方政府社工、衛生單位應該將渠等列入觀察與查訪對象,或設法予以經濟補助,或協助健檢與醫療照顧。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