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連續三年稅收超徵累計近四千億元,有國民黨立委要求蔡政府應將溢收的賦稅還給納稅人,或改以全面發放消費券,以刺激消費、帶動市場經濟活絡。
個人以為,與其還稅於民,不如政府檢視現行稅制結構,使稅制合理,並符合量能課稅精神及公平原則,亦是還利於民的方式。
況且退稅表面上是還富於民,但實質意義不大,因為相同的退還金額對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的邊際效益明顯不同。
各國國情不同,退稅的消費習慣也不同;美國人愛消費,甚至就算借錢,也要消費,政府退稅大多用於消費。
但我國的消費不到百分七十,儲蓄率高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民眾拿到政府的退稅,可能存起來。
根據中研院最新研究指出,一百元消費券只能刺激二十五元新消費,剩下的七十五元都被民眾變相存錢,刺激消費效果其實不高,只能說對刺激景氣有正面作用。
魏世昌(宜蘭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