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大專校院「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於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基法,近日陸續傳出不少私立大學為了節省經費,紛紛「腰斬」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的工作機會,因而引發抗議。
私立學校的做法不外是成本考量,與其幫這些老師提撥百分之六的勞工退休金、寒暑假兩個月的勞健保費,還要應付他們的休假問題,不如找相對省錢省事的具本職兼任老師。
但這種是否具備本職的方法切割教師身分,也造成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既不適用勞基法、也不適用教師法,形同三不管的「邊緣人」。他們的本職工作雖然受到相關法令保障,但保障再好,也涵蓋不了大學兼職的部分,像事病婚產假等,挖東牆也補不了西壁。
相形之下,未具本職兼任教師,似乎得到休假與退休保障等諸多事項的「好康」,卻是看得到,吃不到,根本變成被續聘的實質「障礙」,試問哪所私立大學要當這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冤大頭?
鍾邦友(高雄市/大學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