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協調會討論內政部提出的「都市老舊及危險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將針對屋齡三十年以上有安全疑慮建物,提供容積獎勵。
財政部建議新法施行五年內核准的重建計畫,可享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二年內未移轉者,租稅優惠延長至房屋脫手為止。
政府對老屋重建,一再採取加碼放送作為,可見執政當局對都市更新的企圖心。但透過租稅與容積雙重獎勵,能否刺激建商與老屋屋主的都更欲望,甚至帶來後遺症怕都是問題。
現有法規老屋重建,對屋主誘因不高,難以分回原有坪數,且程序繁複,加上分得新屋,須支付更高房屋稅與新建物管理費,對無經濟能力移居的住戶來說,只是理想。
如今房市冷清,建商在商言商,先考量需要百分之百住戶同意的高門檻,又要扣除原住戶希望分回原來坪數,即便取得一點四倍的容積獎勵,多出來的房子需多少銷售期,難以預料,資金周轉的壓力有多少建商能承受?
如今房市不夠活絡,一旦建商推出更多建案,造成殺成一團的市況,使更多建商周轉失靈,可能帶來新一波的金融危機,不可不慎。
鄭佑璋(桃園市/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