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電信PHS上周末大當機,造成二十萬用戶斷訊,之後又再度凸槌,五十萬用戶斷訊長達九小時,許多企業用戶與消費者氣到跳腳,但大眾以未達契約規定,加上「無法可管」,原不打算賠償,用戶忿忿不平,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敦促下,才決定十分鐘網內通話分鐘數。
這種情形在國內已不是第一次,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因為長久以來消費者總是居於弱勢,政府也往往為了息事寧人,對業者大都是道德勸說,甚至相關法令也漏洞百出,部分更有「裝飾」之嫌,對業者難有約束力。
以大眾電信斷話事件為例,業者雖已向用戶致歉,也將追究設備凸槌原因,並要向系統商求償,但因斷話時間未達定型化契約規定的十二小時,原不打算賠償,尤其業者可能向系統商求償,卻罔顧消費者權益,難道消費者就此作罷?
國內消費者的許多權益都是被動給予,也就是說,當業者不重視時,消費者常是忍耐,但往往會有更多的後遺症,以定型化契約而言,明顯偏袒業者,可是大家都認為應由政府監督修改,可是若政府屈服業者壓力,難道消費者就要忍下去?
希望消費者硬起來,以具體的行動爭取應有的權益,不然一再忍讓,只會讓業者「軟土深掘」,最後會連最基本的尊嚴都消失殆盡。
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