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調整永遠趕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但是「有志者事竟成」也是辯不倒的真理。只要能抗拒美食、民宿、國外旅遊等小確幸,就有機會把錢存下來,然後也抗拒買車的誘惑,就有頭期款了。
如果每個月可以存六千元,二十二歲大學畢業到三十歲,八年間就能存五十幾萬,男生因為要當兵,只能存七年,也接近五十萬。兩人在三十歲結婚,加起來就有一百萬了。以上計算還沒包括該期間因加薪而增加的儲蓄,以及利用穩健投資,一年可能有百分之五的報酬,所以存到一百多萬真的有可能。這筆錢別買車,在大台北蛋殼區,不就是買房的頭期款嗎?在其他都會區,甚至已經超過三分之一的房價了。剩下每個月的房貸,其實跟每個月租金差不多,就無須贅言了。
我舉一例,有一人在二○一三年買了一間位於汐科火車站附近的三十坪老公寓二樓,總價七百萬。拿自己存的一百萬,再跟父母借四十萬,做為頭期款,其他五百六十萬,向銀行貸款,每個月本利攤還兩萬五千元,這個負擔對他日常生活的影響,還在能忍受的範圍內。未來和女朋友結婚,兩人加起來的薪水,付房貸就會更輕鬆了。他買房完全符合我的建議:沒車位、沒電梯、離捷運站遠,以及沒買車。只要你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以上的房價絕對不是天方夜譚吧?如果你不是在大台北地區買房,那就應該更有可能了。
萬一發生非常嚴重的疾病或意外,因為理賠金額太少,不足以支應往後的生活開銷,怎麼辦?這時,因為你有房子,至少可以賣掉,解立即的燃眉之急。如果你沒有房子,絕對不足以解決理賠不足所要面臨的困境。
買房其實沒那麼難,但不買房,退休或失業後的生活絕對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