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一家便利超商門口,都會看到具備「電子錢包」功能的信用卡超大張宣傳海報,也在電視上大作廣告,以民國初年向軍閥「革命」,象徵是便利消費行為的一大革命,令人印象深刻。
但當筆者向超商詢問相關訊息時,卻在申請書條文中發現一件事,原來,「電子錢包」的便利性,主要來自「自動儲值」的功能,只要餘額不足,即自動從信用卡額度中儲值五百元至電子錢包,每次儲值手續費為五元,而且沒有其他的儲值方式。
換言之,使用「電子錢包」不但要一次扣掉五百元等待消費,而且還要百分之一的手續費。
可是,無論電視廣告或超商海報上,都只看到宣傳便利性,完全看不出要付出的代價。
在高科技時代,革命性的便利新產品,相當會吸引消費者,但為何在宣傳品上不提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少不知情的消費者,即將掉入「錢坑」?建議行政院消保會正視此事,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