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晞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
第五十三屆金馬獎,台灣電影僅得到五項獎項,最佳劇情片、最佳導演、最佳男、女主角等大獎皆落空。
有媒體對此相當不滿,頭版以「台灣片慘敗」、「好像在頒發中國的金雞獎」……等文字諷刺金馬獎,質疑金馬獎舉辦的必要性及評審委員的公正性。
這樣的態度未免失之大器,金馬獎是以獎勵華語片為主的電影獎,只要是講華語的片子,無論大陸、香港、澳門、新加坡的電影皆可參加,台灣只是主辦地主而已,這好像主辦國際性奧運或世大運,及各項球類比賽,誰說地主獎牌一定要最多或得冠軍。金馬獎的評審委員以台灣居多,你能質疑金馬獎的公正嗎?
台灣電影在金馬獎慘敗,今年並非第一次,不足為奇。經濟不景氣,加上台灣政府近年來對電影輔導無力,產量少,一年拍不了幾部電影,當然挑不出比較好片子跟大陸競爭。
台灣政府還搞自閉,限制大陸影片來台,許多得獎影片沒抽到名額,不得來台放映,台灣觀眾不知大陸電影進步到甚麼樣子。從台灣上映過的幾部大陸、香港華語片,他們肯大筆經費投資拍片、延攬電影人才,好片子自然較多。
金馬獎台灣電影慘敗,應該檢討的是,國內電影投資環境的改善,開放得獎影片進口,觀摩人家如何進步,而不是怪評審委員,讓台灣電影得獎太少。
只想要獎項,那何不設立只限台灣影片參加的金牛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