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菜籽(台北市/文字工作者)
高速公路出現每日二十公里免收費政策,此乃當初實施全面電子收費的妥協性過渡做法,但並不符合公平原則,使用就要付費,才是正確的做法。
高速公路每日二十公里免費,並不是由負責收費的遠通公司吸收,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等於拿全民的錢補貼短程用路人。
每日二十公里免費,造成長程通行費率降不下來,等於長程使用者替短程使用者付費,經由專家試算,取消二十公里免費,高速公路費率,可從每公里一點二元降至零點九元公里,用愈多越省錢,是正確做法。
中部地區平均每隔十公里就有一處交流道,許多短程民眾將國道當省道和縣道使用,造成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經常壅塞。
取消國道二十公里免費政策,短程駕駛要付費,就會選擇不上國道,將國道留給長程用路人,對解決高速公路區域路段壅塞有很大的助益。一舉數得,應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