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案 林明輝5人各判5年

 |2016.11.26
1335觀看次
字級
維冠大樓拆除整平,四周搭圍籬並鋪設步道,圍籬還彩繪台南市各廟宇,美化空間。圖/周宗禎

【本報台南訊】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因一連串疏失造成耐震力不足,今年初在南台大震中倒塌,釀成一百十五人死亡、一百零三人輕重傷。一審合議庭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及維冠建設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等五人各五年徒刑、併科罰金九萬元。法官無奈表示,即使已判最重刑度仍嫌不足。維冠受災戶、被截掉左腿的李宗典及受災家屬等人到場聆聽判決。

家屬認為如此重大疏失所造成的災害,「判五年用命來換都不夠」,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這是修法的問題。法界人士表示,酒駕致人於死刑罰太輕,也是人民看不下去,因此修法加重刑責;新政府推司法改革、轉型正義,對於重大建物、公共工程或交通運輸,疏失導致重大傷亡,應加重刑罰。

李宗典的大姐李肅椊代表受災戶及家屬發表聯合聲明說「無法接受」。她表示,這份判決無法喚回最愛的家人及一百一十五條人命,這些當初蓋章的官員竟可以全身而退,難道官員可以不用負一丁點責任嗎?

李肅椊表示,台灣的建築法規不嚴謹,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難道還要再出現第二棟維冠嗎?真的要拿人民生命換取教訓,真的要用人命來換才有真相嗎?她強調,受災家屬將會有後續的動作,追求屬於他們的公平正義。

失去小兒子和媳婦的潘姓受災戶家屬哭說,這份判決對死者不公平,他們死得很冤枉,他們不應該死的,這口氣吞不下去。

維冠大樓倒塌後,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收押,鄭進貴、張魁寶四月七日各以兩百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明輝經七月七日、九月七日及十一月七日裁定延伸。

民事訴訟也進行中,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求償六十二億七千多萬,另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為被害人及家屬求償二十五億餘元。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