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賴司法力量介入,僅是事後疑雲的釐清與責任的確定,並非健全股市的良好辦法,加強股市監理功能、期先做好預防措施,才是正途。監理機關最重要的是證交所,因證交所掌握了交易量、股價變動、周轉率等的第一手資料,透過全面性電腦機制可快速了解異常狀況。又如股票「人頭戶」,證交所也可從證卷商的交易進出量加以了解,預作防範管理,維護投資大眾利益。
電子業以全球為競爭市場,資金動輒以「天量」數字調度,風險極高,而我國電子業大多是代工型態(英華達就是代工廠),風險尤高,市場形象與利益的維護相對困難,所以要輔導電子產業蛻變為品牌大廠,以本業永續經營獲利,勿恃內線交易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