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曹麗蕙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雖然全案保留,但朝野立委已有共識,將公務員退休後到私校任職領雙薪者,應減少領受月退及優存百分之六十五,以及月退、優存全額停領共三案,送交院會協商處理。
本案由立委柯志恩提出,增訂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在私校職務平均月薪高於在職同薪級人員月薪的二分之一以上,將減少領受月退休金六成五的權利。朝野立委在討論後,改為全部私校都包含在內,並以「法定基本工資」為依據。
立委也提出二個修正動議,包括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學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的權利,支領優惠存款也停止辦理;再任私學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減少領受月退休金六成五,支領優惠存款也同時減少六成五。
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柯志恩案及二個修正動議送交院會協商。
教育部昨天也通過《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新增「旋轉門條款」,曾任教育部部長、次長、主祕、司長及處長者,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私校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以杜絕「門神」的疑慮與批評。法案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