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曉寧
幾次到歐洲旅遊都是自己去。最近一次參加團體旅遊,倒也感受了不同的樂趣。
我參加的是一個三十二人的大團體。團員來自全省各地,有人是全家四人行,有人是街坊鄰居八人一起。有度蜜月的年輕夫妻,或兩老自己結伴,有女兒帶著媽媽前來,也有和我一樣是約了朋友兩人同行。
人多,成員又來自四面八方,意見難免不一致,好在大夥兒多半很守分,除了偶爾會覺得某個團體實在太吵雜,也沒發生什麼不愉快。
如果硬要挑毛病,就只有守時的問題了。
有一回,到了集合時間,有一家四口人遲遲不來,等了大約五、六分鐘才看到父母親出現,一對年輕女孩就是不見蹤影。
做媽媽的發現晚到了,趕緊連聲跟大家道歉,還忙著到參觀的教堂門口張望,希望能看到女兒的身影,好催促她們快點。
可是,那對女孩卻不急不忙,讓大家又繼續等了十分鐘才出現。
出現了,兩人也沒有絲毫抱歉的意思,只是嘀咕著:「時間怎麼過得這麼快!」反而是媽媽忙著直跟大夥賠不是。
另一次遲到,卻是發生在我自己與朋友身上。
那次用餐後,離集合還有一點時間,我們幾個想已經是最後一天,有些東西還沒買到,於是就跟領隊告假趕去商場。
我和一位同隊的朋友幾乎是用小跑步地趕回,沒想到還是遲到了幾分鐘。一回來,就見到所有的人全等在外面,兩人都覺得很不好意思,也急急忙忙地道歉。
偏偏道歉之外,我又多了句嘴:「還有兩個人還沒回來,我們算比較早的。」這句話一說,立刻惹惱團內一位從國外回來的教授,只見他眼一瞪告訴我:「這是什麼話?遲到就是遲到,遲到多一點跟遲到少一點有什麼差別?還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是啊,同樣是遲到,有什麼好慶幸自己「遲到得少一點」的?我當場非常不好意思,趕緊再度道歉了事。
事後想想,這麼大年紀了,還被人如此教訓,真是慚愧。而我當時的辯解,也的確是有些心存僥倖,這和小孩子做錯事時,找一堆理由,有什麼不一樣?
去一趟布拉格,除了美麗的風景和舒爽的氣候,讓我印象深刻外,真沒想到,還有這段遲到的插曲讓我難忘。(本專欄每周二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