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頒布三十年,數千位器官捐贈者遺愛人間,但仍遠不及等待量。副總統陳建仁認為,台灣器捐數一數二,期盼更多人「化小愛為大愛」。
器捐遺愛人間,可增進需要者健康、生活品質及家庭幸福,充分展現慈悲、善良、樂於助人的精神,亦可減少健保支出,國人應以正面良性的態度看待。
誠如衛生福利部長林奏延所言,民眾觀念和社會風氣,應是器捐的最大問題。尤其宗教信仰及傳統習俗,更是讓民眾猶豫不決的主因。
既然眾所周知器捐的優點,也知道無法廣受民眾接受的癥結,政府及醫療、宗教、慈善團體,應該緊密合作,以身作則,繼續推廣,透過充滿善緣和愛心的溫馨案例,建立民眾新觀念、新思惟。
打開心靈的真善美,消除心中罣礙,大家互相勸勉,當器捐的偉大力量,成為遺愛人間的自然文化,將處處可見小愛發揮大愛精神。
田吉美(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