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以國家機密、維安及香港屬國安高敏感地區等理由,駁回前總統馬英九申請赴香港,出席「亞洲出版業協會」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擔任演講嘉賓。專案小組並建議馬前總統考慮以「視訊會議」取代前往香港。
消息傳出,民眾譁然,認為總統府「小看」馬英九,對卸任國家元首不尊重。認為府方四點理由牽強,把馬前總統當三歲孩童看待。
馬前總統長年擔任公務,對法令嫻熟,尤其八年總統職務有其高度,什麼該說該做,什麼不該說不該做,自有分寸,怎可能因卸任不足一個月,就會洩漏經管或接觸的國家機密。也有民眾認為府方把馬英九當「阿斗」,擔心他信口開河,出境風險難以管控。
其實府方四點理由似是而非,「強辭奪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難怪馬英九辦公室發出聲明「強烈遺憾」,認為這項決定不僅不尊重,也斲傷台灣自由民主形象,令人難以信服。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強調,本案是國家機密保護法公布施行以來,首度卸任總統於管制期間申請出境個案,所以特別慎重,問題是法律在未審未判前,是以無罪推論,如果馬前總統到香港真有脫序違法言行,到時依法處理並不為遲,怎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事前設限阻撓。
至於專案小組建議馬前總統參考往例,在不須親自出境之下,以國際視訊會議等作法,達成發表演說目的。
馬英九以何種方式「善後」,當事人自有想法,不必專案小組越俎代庖,多此一舉。
凡夫(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