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張金鶚 整理/駱凱
社會住宅興建的數量有限,無法影響市場的供需價量。因此,房市各種不合理的現象,包括高房價、高空屋、投資炒作等問題,均無法解決。更別提興建完成社會住宅的時間漫長,且必須投入大量資源,如此緩不濟急,居住困境短期絕對無解。
其次,當前住宅問題的核心是「住宅商品化」嚴重現象,導致住宅成為投資賺錢的工具。因此,新政府應先確立住宅政策的「去商品化」目標,如此整合財稅、金融與內政等部會相關政策,才有可能真正解決住宅問題。否則,內政部想要幫助人民購屋租屋以安民生,另一方面,財金部門卻又鼓勵投資炒房來拚經濟,住宅問題惡性循環,永遠無解。換言之,住宅問題的解決並非內政部而是行政院的責任。
第三,政府住宅資源的分配應仔細檢討,考量公平、效率與效益方式解決住宅問題。若社會住宅興建分配四千億資金與公有土地的無償提供,而民間空屋的轉用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給弱勢房客等更具公平、效率與效益的住宅補貼方式,是否應分配較多資源,投入更多政府與社會的關注?更進一步,健全租屋市場,避免黑市,保障房東與房客;健全購屋市場,避免投資炒作、扭曲烘抬,保障購屋者權益;確保居住安全,老屋健檢與物業管理的加強等,這些更多人民關切且更為嚴重的住宅問題,政府又各投入多少資源與關注?
第四,釐清「政府」與「市場」在住宅問題解決上所應扮演的角色,避免混淆。面對當前台灣「大市場、小政府」的住宅供給,政府雖可努力增加供給,以調節住宅市場,但在政府有限資源下,仍應將重心放在糾正住宅市場失靈,而非全力投入社會住宅興建,以有效解決住宅問題。(原載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