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裡的閩南語】泅即游泳

文/陳俊明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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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俊明

「泅」字最早出現的典籍,為西元一九六年東漢荀悅撰《申鑒.政體》︰「民猶水也。濟大川者,太上乘舟,其次泅。泅者勞而危,乘舟者逸而安。」是說︰百姓猶如水一般。要渡過大河,皇帝可乘坐船舶,以下者就須游泳。游泳者辛苦且危險,乘坐船隻則輕鬆而安全,譬喻民猶水能載舟覆舟。

約西元三七八年東晉張湛注《列子.說符》︰「人有濱河而居者,習於水,勇於泅。」文字較上文白話,顯然並非先秦上古語法,明白指「泅」即游泳。

西元五五四年北齊魏收撰《魏書.下.列傳第八十三》︰「將士四千餘人,隨平投水。太祖令泅水鈎捕,無得免者。」太祖指北魏拓跋珪與後秦姚興互攻,擄獲姚興之弟姚平與諸多將領等四千餘人。首度出現複音詞「泅水」。

至於佛經裡頭用到「泅」字,始於三國吳支謙翻譯《佛說孛經抄》:「人所欲為。譬如穿池,鑿之不止,必得泉水。事皆有漸,智者見微,能濟其命,如人健泅截流度也。」此作凡是人所想要達成的願望,譬如想打出水池,不停的鑿地,終究能得泉水。凡一切事皆為逐步發展,智者於事徴尚微即知後果,對生命能有所助益,就好像擅長於游泳者能橫渡河流一般。

吳康僧會翻譯《六度集經》:「人命難得而當殞乎?吾寧投危以濟彼矣。即泅趣之曰︰爾勿恐也,援吾角騎吾背,今自相濟。」人命難得;菩薩過去世為鹿王時見人溺水,即不顧自身危險的跳下水游向溺水者,對他說︰請你不要害怕,可攀附我角、騎上我背,就可幫助你上岸。

「泅」字既為游泳義,接著就來考據︰泅、游、泳三個詞。首先「泅」的古字為「汓」,《說文解字》︰「汓,浮行水上也。」就是游泳啦。又「游,旌旗之流也。」意思是旗幟飄揚狀,與游泳無關。也通「遊」是陸上行走往來之義。再「泳,潛行水中也。」也不是「浮行水上」。所以,「游」、「泳」的本義皆非浮行水上,惟「泅」的本義才是真正今日的游泳。

「泅」由於東漢才正式出現於《申鑒》,沿用至南北朝《魏書》始發展為複語詞「泅水」,故可確定為中古漢語。現今的普通話早已使用游泳一詞,但偏偏閩南語與客家話若要說游泳的話,發音就稍不自然。因此,舉凡游泳都要說作「泅水」,其國際音標作(siûtsuí);若為在水裡載浮載沉狀得說是「沐沐泅」(bo̍kbo̍ksiû);比較奇特的是冒雨雖不算游泳卻又叫做「泅雨」(siûh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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