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思坊
喜歡一間新開的咖啡館,厚實廣大的木桌讓人舒服地攤開書冊電腦,也不擔心打翻咖啡。陽光柔柔地填滿室內,但卻一點都不刺眼。早上沒什麼人,一個中年男子坐在對側,在皮革筆記本裡整齊寫下如刺繡編花的文字。有時空氣裡浮著杯盤相觸,咖啡豆一顆顆流動時細碎無法歸類的聲音,有時傳出輕如指尖點在琴鍵上的音樂。宛如褪了色的畫,在這畫裡我們不相擾地各自存在。
周末再來,一切卻變了質。只因工讀生選錯了音樂,即使大桌子與柔和陽光依舊,但再也沒有人可以安分地被鑲在靜止的畫面裡了。重擊的低音,短促激進的節拍,歌手忽然拉開厚厚的嗓音高低爬行,再普通不過的熱門流行樂,破壞了難得的寧靜。但這種十分熱鬧的音樂,就像下筆過重的顏料,厚厚地,漫不經心地刷在有著原木細紋的桌上,我的臉上,再一滴滴地墜入眼前的咖啡。
音樂決定空間裡的意識,情感,以及人與人的關係。人們急於分享自己喜歡的音樂,但從來不問在同一個空間裡的人,願不願意處在那樣的音樂裡。在當代的脈絡下,音樂的功能早就變成一種粗暴的討愛模式。但這行為並不同於貓的用頭摩挲,用可愛的肉掌把桌上的筆踢到地面那樣精緻天真,也不同於狗輕輕舔著你的小腿肚那樣嬌柔地示好。人們開著車窗,故意讓喧嘩浮躁的流行音樂四處奔跑,在密集的住宅區,毫無忌憚地唱著卡拉ok,這些無形的軍隊侵襲別人的空間,別人的耳。說到底,不過是逼著你也一起聽,而你除了把耳膜刺破以外,毫無選擇的餘地。
《戀夏五百日》的湯姆帶著耳機搭乘電梯,那偷偷流出來的音符碎末被女主角撿到,她開心地回應:「我也愛史密斯飛船」並搖頭晃腦輕輕地哼了一小段。完全被愛神擊中的他,在女主角離開後只能以輕喊:「Holly shit.」作為他決定性瞬間的心得。對我來說,音樂這種東西,只有在不經意間被找到,才能在心裡產生熱熱沸騰的感受。而那些萬馬奔騰,氣勢洶洶衝到我面前的,最後只能成為另一種決定性瞬間:我們大概會永遠永遠地錯開,而對此我並不覺得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