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七星登山王」越野路跑活動四月三十日舉辦,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安全及生態環境保護為由未准許,主辦單位認為山徑人人可走,相同活動去年也獲准,沒有理由拒絕。
陽管處認為,步道越野賽會衝擊鋪面植被,執意舉行,將動員警力封路及開罰。
路跑風氣盛行,山區越野具挑戰性和困難度,吸引跑者參加。有多次路跑經驗的我認為,如屬人車通行道路,可通融舉辦,但國家公園山徑是否僅供爬山健行,能否開放越野路跑活動,確有疑義,尤其對環境景觀及人員安全考量。
陽管處提出堅強理由及法令依據,主辦單位應配合勸導,更改路線或取消活動,才不致違法,損害參賽者權益。
為因應愈來愈多樣化的路跑活動,各縣市政府應彙整意見,就活動時間、範圍、方式、申請程序及違規處罰詳細規範,「禁止」項目應該明確,讓主辦單位有所依循,確保跑者權益。
促進健康休閒的路跑,兼顧安全及合法,活動才有意義。
曦曦(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