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過期藥品常亂丟 立委提議找小七回收》,令人啼笑皆非。試想一般家庭廢棄藥品可隨家中垃圾兒丟,還不夠方便嗎?
不論是從食藥署發布的藥物食品安全周報,環保署醫療廢棄物宣導網問答集,都提到剩餘或過期的藥品,可以併同生活垃圾交付清潔隊焚化處理。而抗生素、抗癌藥物或荷爾蒙製劑、管制藥品及自行注射的廢棄針頭,應盡可能拿回原就診醫院回收處理,部分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社區藥局也有提供廢藥品回收服務。
記得去年底至今,新竹縣、台東縣及台南市都先後因垃圾處理問題,重開或新設掩埋場,相關報導多宣導民眾要垃圾減量,而非鼓勵民眾多製造垃圾、多丟垃圾。因此,對應環保署研議廢棄藥回收擬獲「綠點獎勵」,疑有鼓勵浪費藥物之嫌。
針對廢棄藥品的產生,當務之急是要先養成民眾正確用藥習慣,適量購買藥品,而非連出國旅遊玩樂,都把採買藥品視為小確幸。
對於慢性病患者,例如健保署鼓勵醫療院所利用雲端藥歷,減少重複領用藥;醫師、藥師、衛教師或護理師如何說服患者好好地配合服藥,都是減少藥物浪費,發揮藥物效果的正本清源之道。
民眾若亂丟藥,需要的是教育,而非大開方便之門,讓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以丟藥,還能獲得積點獎勵,可行性確實有待商榷。
毛志民(高雄市/榮總醫學部總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