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余宛如主張修正「立法院議事規則」,開放立委及官員必要時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議場開會,引發各方正反面不同評價。
首先要面對的挑戰就是,若國會開放委員及官員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開會,在質詢中必須面對照顧孩子打斷議程的問題,主席該裁示中斷議程,或讓同僚及備詢官員乾瞪眼,勢必令在場人士尷尬不已,換成民間企業,多少主管有耐性接受男女職員在會議桌上安撫孩子,而中斷會議的狀況。
我認為立委應依憲法賦予的權責,研究現今對育兒環境不夠友善的法令,積極提案或修訂以利職場婦女照顧嬰幼兒。檢視現有的托育制度、環境與資源需要,強制改善以俾職業婦女育兒無後顧之憂,營造有利職業婦女育兒的法令環境,才是國會改革友善職場婦女與育兒環境的課題。
近來網路流傳的照片,有業者看到單親媽媽的求職自傳寫著:「我可以背著六個月大的孩子工作絕不偷懶,請給我一個機會。」顯見當前職業婦女缺乏友善育兒的環境與資源,立委責無旁貸營造友善育兒環境,造福職業婦女,而非修改立院議事規則網開一面。
鄭佑璋(桃園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