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槐興
過年和守歲的習俗,根據典籍記載,在二千多年前,堯舜時代就開始過年。夏朝過年稱歲,商代稱「祀」,周朝才叫「年」;《雅爾義疏.釋天篇》:「夏曰歲,商日祀,周曰年。」指的就是過年。
殷商甲骨文和金文,「年」字都是果實豐收、穀穗成熟的形象。《穀梁傳》:「五穀豐收,大有年。」也證明那時的人就開始過年。
漢武帝訂的太初曆,以農曆正月初一為歲首,那天就是過年。
辛亥革命成功,民國建立,各省都督府在南京集會,議定為適應世界潮流,通用世界紀元,自一九一二年起,以公曆一月一日為新年(陽曆年);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陰曆年),一直沿用至今。
守歲習俗,在先秦典籍固未見記載,惟在晉人周處《風土記》、南北朝詩人庾肩吾、徐君倩所作〈守歲詩〉,均有論及;唐太宗、白居易、孟浩然也在唐詩吟詠過。
據傳,唐代有少年史青善詩,自薦上奏玄宗,能五步成詩。玄宗曾以「守歲」為題,史青果真於五步以內完成:「今夜今宵盡,明年明日催,寒隨一夜去,春逐五更來;氣色雲中政,雲顏暗裡催,風光人不覺,已入後園梅。」一詩獲玄宗嘉賞。
蘇軾詠〈守歲〉,以「兒童強不睡,相守夜歡嘩。」燴灸人口;宗朝孟元老於《東京夢華錄》卷十載:「除夕,是夜禁中爆竹山呼,聲聞於外,士庶之家,圍爐團坐,達旦不寐,謂之守歲。」可見此項懷舊習俗,已行之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