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裡的閩南語】冊的本義是竹簡

文/陳俊明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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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字自遠古以來的本義就是竹簡,亦即今日之書本;至於,作冊封、冊立,均為延伸義。《尚書.周書.金滕》︰「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這是一段周克殷商之後的故事,由於武王病了,周公便請巫祝向上天禱告說︰「太王、王季、文王你們的長孫武王重病,雖召示武王有責任去陪伴你們,但就請改以我姬旦代替他吧。」文後「乃納冊于金縢之匱中」此一禱告詞便刻在竹簡放入金滕櫃內。唐孔穎達疏:「告神之言,書之於策。」此「書」為動詞書寫,策為名詞即「冊」。

《十三經》裡只有《尚書》使用「冊」字,總計出現九次,其中有八次作竹簡義,僅一次作冊立義。可其見本義確為竹簡。

三國魏李康《運命論》:「善惡書於史冊,毀譽流於千載。」說的絲毫不爽,史冊之記錄必當一清二楚。

佛教典籍裡出現「冊」字,則要到西元五一七年南北朝的梁天監十六年才見到寶唱撰《比丘尼傳》:「英風將範於千載,志業未集乎方冊。每懷慨歎,其歲久矣。」序文裡寶唱對比丘尼安貧樂道,不為自身求安樂,但為眾生得離苦,力行菩薩道,與莊嚴高雅的行儀均尚未立傳而感慨。

至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西元1014年)智圓述《涅槃玄義發源機要》:「方冊者,即此土經籍也。《禮記中庸篇》曰︰文武之政布在方冊。鄭玄注云︰方版策簡也。或曰︰一扎曰簡。連編諸簡曰冊。故《左傳》序曰︰大事書之於冊,小事簡牘而已。」這裡說「方冊」為我國經書典籍,《禮記.中庸》說︰政府有關文治軍事均記錄於方冊。或者說僅一扎者為簡,連編許多簡就叫做冊。所以《左傳》之序說︰大事記載於冊,小事就僅記錄於簡牘了。此將「方冊」、「冊」、「簡」、「簡牘」等相關用詞之使用,可謂解釋得很清楚。

如今,在普通話裡頭「冊」都改稱「書」了。唯獨閩南語「書」偏偏還說作「冊」,比如︰讀書須改講作「讀冊」,國際音標為(tha̍ktsheh);教書要說成「教冊」,國際音標作(kàtsheh);學生或有學問的人都必須稱為「讀冊人」,國際音標要標示為(tha̍ktshehlâ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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