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年起年滿七十五歲老年人,需通過體驗和認知測驗,才核發有效期限兩年的短期駕照,今年下半年試辦六個月。
我認為,年齡不完全是高交通事故發生率的主因,年輕人開(騎)車速度快,才是交通事故的高風險群。
討論高齡駕駛問題,必須從生理層面與實質需求思考,擬定相關配套才能有效執行。
現代人生理老化減緩,專家認為七十五歲前後是身體機能快速退化的分界,就生理層面來說,以此為政策基準,係有其根據。
高齡駕駛固然有反應較差的問題,但要降低老年人交通風險的做法,並非禁止高齡駕駛騎機車或開車就好,而是要滿足其行的需求。
子韜(花蓮/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