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本質為何?佛洛姆認為:「愛,是人生命中一種積極主動的力量。」所以愛的首要意義是有能力給予,進而相互尊重與接受。生命彷彿是一朵花,而愛情就如同花蜜,如何以積極主動的力量使花蜜又香又甜?愛情讓人覺得甜蜜,有時又是一種負擔,但千年以來,人們從未放棄追逐理想的愛情。
愛,由四項基本元素構成。首先是「尊重」,在愛人之前先學會尊重人,同時也尊重自己。尊重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其獨特性與自主權,以個人意志做決定,不受他人逼迫。強摘的果實不甜,而強求的愛更不會美好,社會新聞中時常看到情侶鬧分手,結果發生情殺的悲劇,這都是不尊重所導致的。再來是「關懷」,關懷彼此生活中的點滴,無論喜、怒、哀、樂皆能得到抒發,不必壓抑內心的情感。在相互關懷的過程中,感受到溫暖與重視,然而關懷有時被冷漠回應,可能我們提供的不是對方需要的。舉例來說,我們送給朋友許多茶葉,但是朋友卻不喜歡喝茶,因此關懷的付出與接受並非多多益善,而是必須找到一個適切的方式。
第三個是「了解」,藉由真誠的溝通與互動,探索自己也了解對方,譬如興趣、價值觀、生活習慣……,由於人有許多面向,如果沒有彼此了解,往後走入婚姻才赫然發現彼此不合適,反而要費不少心力磨合,若是彼此的個性南轅北轍,那麼就可能以分手收場。
最後一項元素是「責任」,不只在愛情裡須負責任,做任何事都要為自己負責,也為他人負責。如果兩人渴望一輩子在一起,除了相互體諒、互相扶持之外,生活的一切重擔會凸顯出來,往後的共同生活就不僅僅是相約逛街、遊樂了,而是承諾與責任。既然決定要愛,就必須做出一定程度的犧牲,因為你不再是一個人,若不願意付出相對的心力,不過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談一場沒有真心的愛情。
愛情是一種緣分,而緣分乃是一座橋梁,使兩人相遇,若能以尊重、關懷、了解、責任相待、就能譜出美麗的樂章,就算無法走到最後,也能帶著彼此的祝福離去。席慕蓉在《無怨的青春》中曾述:「不管你們相愛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若你們能始終溫柔相待,那麼所有的時刻都將是一種無暇的美麗。」在此,送給天下所有的有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