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夫妻瞭解不孕症夫妻對於傳宗接代、想要有孩子的渴望,架設網站做起人工生殖生意,仲介代理孕母,介紹上還寫著「成全別人追求幸福的美事一樁」。圖/袁志豪
【本報台北訊】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延宕十一年,生殖醫學專家呼籲在立法院下個會期趕快通過,除提供不孕症夫妻合法求子管道,也符合政府鼓勵生育政策。修正案若通過,醫師估計,約一千對不孕症夫妻能受惠。
國泰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賴宗炫表示,依不孕症而求診的夫妻人數推估,國內約有十到二十萬潛在不孕人口,其中約百分之一女性,是因先天性無子宮,或是子宮內膜太薄、子宮嚴重沾黏、長嚴重子宮肌瘤、癌症摘除子宮等因素,即使有健康卵子,也無法利用試管嬰兒生寶寶,尋求代理孕母幫助。
不過,國內尚未開放代理孕母,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長女連惠心三年多前赴美透過代理孕母獲三女,曾一度讓沉寂多時的代理孕母修正案浮上檯面,後又銷聲匿跡,使不孕夫妻的希望再度落空。
賴宗炫透露,在臨床上看過不孕夫妻為了求子,私下找仲介,飛到美國、泰國、印度找代理孕母,花費都是百萬元起跳,但仲介抽佣高,若出現問題,例如懷胎缺陷等,夫妻求償無門,倒不如國內合法化,才能保障原生夫妻、代理孕母及寶寶三方權益。
台北榮總生殖內分泌暨不孕症科主任李新揚表示,曾有澳洲夫婦找泰國女子當代理孕母,卻棄養罹患唐氏症的男寶寶,引發軒然大波。他認為,代理孕母法應該通過,前提是要訂定符合台灣國情的法案,包括訂好代孕酬勞、禁止營利行為等。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產科主任詹德富認為,開放代理孕母涉及倫理爭議,包括什麼條件的婦女能申請代理孕母、收費要多少以及孩子出生後的親權等問題。他表示,這些問題國外代理孕母都發生過,政府開放前,必須通盤審慎考量,才能減少衍生的問題。
李新揚表示,在少子化浪潮中,更應鼓勵願意生孩子的夫妻,他在門診中看到許多女性,因無法懷孕,遭公婆施壓離婚,。若能有另一條求子管道,不只能幫助不孕夫妻,還能減少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