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修正案,明訂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我認為從下一代做起,才能使食安觀念導正,國人獲得健康。
那些基改、加工食品固然美味,常出現在我們用餐環境中,但吃多,畢竟仍對健康產生疑慮。食物還是原汁原味,沒有經過任何改造或加工比較好。
立法之餘,也得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加強檢驗基改、加工食品,還有推廣自然食材與取得供需平衡,另外亦要給予國人相對的食安觀念。
不然一味的禁止和立法,不法商人或店家心態未改,仍可鑽漏洞,受害的仍是我們自己。
徐夢陽(台北市/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