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鍾邦友
那天,參加高中同學小宋的告別式,因為有著二十多年的老交情,於是我一大早就趕到會場幫忙,前來弔唁的親友不少,可是偏偏獨缺他生前殷殷苦盼的親生女兒。
小宋在十多年前離婚,當年法官基於「幼兒從母」的原則,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前妻,但他依舊保有探視權,只不過這些年來,每次想要看女兒,都被百般推拖阻撓,甚至得向法院求助才能勉強如願。
當孩子升上國中,步入青春期,對生父還甚是陌生,當然不會想要親近他,前妻便以小孩不想見他為理由,阻斷父女之間所有的往來。
幾年前,他憂鬱成疾,一病不起,臨終前通知前妻想看看女兒,沒想到,還是被悍然拒絕,甚至在最後的告別式上,終究等不到唯一的女兒送行。
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夫妻之間的紛爭,外人也無法置喙,但就算有什麼樣不解的仇怨,也不該把孩子當成報復對方的武器!不知他的前妻是以什麼樣的心態在教育孩子,倘若有一天,孩子知道自己與爸爸的情分是被惡意拆散的話,那麼孩子的感受又將會如何?如果轉而怨懟母親,豈不又是悲劇一場。
望著小宋孤悽的照片,想自己身為好友,卻完全愛莫能助,不禁悲從中來,無語問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