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動物維權人士二十二日代表一隻印尼黑冠獼猴提出法律告訴,主張這隻獼猴應該擁有自己的照片所有權,且應該因這些照片用於一本野生動物書籍而獲得侵權賠償。
法新社報導,美國動物保育團體善待動物組織(PETA)在舊金山聯邦法院代表六歲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提告,目的是讓納魯托主張自己照片的所有權。
根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這些照片是英國自然攝影師史雷特二○一一年前往印尼蘇拉威西島(Sulawesi)所拍攝。他之後透過舊金山的獨立出版公司Blurb出版《野生生物各異奇趣的性格》一書,其中就用了納魯托的咧嘴笑大頭照。
PETA要求法院宣判納魯托是照片作者與著作權擁有者,並且賠償牠的損失。
不過史雷特堅稱自己才是照片擁有者,因為是在他架設腳架、離開後幾分鐘,才發現這隻猴子抓起照相機,自己拍下這些照片。
著作權爭議去年爆發時,史雷特告訴《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這些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散播,已讓他損失一大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