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蔣本基台大環工所教授
近年來,家禽與家畜養殖場所產生之廢棄物,對環境和自然資源構成威脅,人畜間傳染病更是「永續綠色農業」中須檢視之問題。家禽與畜牧業廢棄物種類繁多,主要可區分為生產及加工兩大類。其中生產過程廢棄物係包括:禽畜糞便、田間收穫後殘餘物等。而加工廢棄物係包括:食品廠廢棄肉類、果蔬、蜜餞等。根據環保署統計資料,台灣列管的農業廢棄物以廢酒糟、酒粕、禽畜糞、製糖濾泥及食品加工汙泥為最多,除禽畜糞便分布於各畜牧現外,其餘皆為加工後所產生。此外,尚有為數眾多的生質廢棄物,可回收做為能源或堆肥料源。
使用雞糞廢棄物做為再生能源,除可提供額外再生能源選項外,亦可解決目前農民過度施用雞糞造成之土壤氮肥汙染及地下水汙染問題。先進國家很重視由「畜牧廢棄物」(例如:雞糞再利用)處理所產生之生質能源利用,但在台灣卻被嚴重忽略,目前畜牧業廢棄物,均屬生質能源之物料而未妥適有效利用。畜牧廢棄物之能源化再利用,尤其是以禽畜糞與農業汙泥為原料之熱電共生發電系統,不論在歐盟或美國皆已獲得廣泛應用,美國與歐盟皆訂定中程或長程發展的目標值,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進而促使業者的投資與研發。
有鑒於此,未來國內宜建構雞糞再利用體系,邁向永續綠色農業,其具體之推動的策略措施如下:
建全永續綠色農業政策法規,加強雞糞料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妥善規畫國家未來永續能源政策藍圖與法令,整合相關能資源法令規範,包括:廢清法、資再法、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嚴格取締非法生雞糞施用於農地;妥善規畫再利用途徑,健全回收再利用通路及管理體系,建構搖籃(生產)到搖籃(再生)管道;強化雞糞料再生機制,擴大公告雞糞料的來源種類(肉雞、蛋雞)。
訂定中央監督管理制度,結合地區性產業機構合作:設置整合統一專責管理單位,結合農委會與環保署汙染防治資料庫管理系統,負責管控各類有機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執行成效,落實能資源整合鏈結;建立產業界能資源整合專責管理單位,建全生雞糞物料管理;結合地區性生質能發電合作,設置中、小型規模處理場,累積操作及設計經驗,輔導雞糞發酵發電再利用技術,落實生雞糞變黃金。
提供經濟誘因與獎勵措施,擴大雞糞物料收集來源:訂定優惠與減稅措施,扶植新興雞糞處理產業,產品採部分添加或併入在現行市售產品中,進而將國內優質堆肥外銷;擴大物料收集來源,妥善規畫未來政策與發展期程,開發低成本應用技術,以降低集中處理廠營運成本;鼓勵開發低成本發電應用技術,興建集中式雞糞能資源化中心;獎勵現有生質能發電廠加裝除臭與雞糞料乾燥裝置,提供經費補助,提升發電設備效能。
建立技術規範與產品規格,設置能資源示範驗證模廠:建立技術平台與基礎架構,檢視國內技術發展現況,評析現有技術困境,研發未來具潛力發展技術;引進國外成熟技術,建立國內中、小型規模示範工廠,提升台灣雞糞料處理技術之層次;結合小型生質能發電廠轉型,共同設置新式中小型地區生質能處理中心,提升發電品質與應用工程技術,利用生質能發電技術來提升能源利用率;結合低碳社區施政,統籌規畫地區生質能源發展方向。
未來於禽畜有機廢棄物利用上,一方面可從中回收較高級的能源物質、化學品、燃料或電力;另一方面,可減少待處理禽畜有機廢棄物降低環境汙染與減緩溫室效應,達到「全回收」與「零廢棄」,邁向「永續綠色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