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蔣本基
台大環工所教授
執筆人:蔣本基
台大環工所教授
流行病學研究已證實細懸浮微粒(PM2.5)對人體健康有害,暴露於空氣汙染環境會增加呼吸道疾病(包括:支氣管炎、氣喘、心血管疾病、肺癌等)致病及死亡風險。
據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組織)之《空氣品質準則》估計,若將發展中城市常見之年「平均每立方公尺懸浮微粒質濃度」(PM10),由每立方公尺七十微克降至世衛組織規範標準每立方公尺二十微克,則可降低與空氣汙染有關死亡約百分之十五。環保署參考世衛組織建議,考量技術可行性、社會經濟發展等因素,於二○一二年五月訂定PM2.5空氣品質標準,為日平均值每立方公尺三十五微克、年平均值每立方公尺十五微克。此標準與美國二○○六年、日本二○○九年採用之標準一致,較國際間一般法規更為嚴格,可見台灣正積極跟進世界先進國家。
空氣汙染物不僅會影響排放源當地的空氣品質,亦會經由長程傳輸影響鄰近國家或地區。台灣因地理位置特殊,經常位於亞洲大陸的下風處,在特定季節、氣象條件下會受到其他鄰近國家所排放空氣汙染物(或前驅物)的境外長程傳輸影響。由於空汙跨境傳輸問題涉及國際協調,非短期可以解決,有賴區域攜手合作,共同防制空氣汙染。
為解決區域大氣汙染問題,政府應積極建立亞太地區空氣品質管理技術交流,包括:日本、南韓、中國大陸等,了解彼此空氣品質保護施政重點、汙染防制策略與成效之異同,以決定區域間可進行之合作項目與契機。
環保署自成立後,國際環保合作即為主要業務之一,例如:台美空氣品質技術交流、兩岸空氣品質技術交流等。美國環保署署長麥卡馨於二○一四年四月十三至十五日率團訪台,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魏國彥正式宣布成立「國際環境夥伴計畫」,與美國環境保護署成為計畫重要創始夥伴,透過新成立夥伴計畫,共同推動各項國際環保合作,並與世界各國環保官員及專家進行交流。
未來宜推動空品合作,建立PM2.5監管制度,其具體之推動策略措施如下:
(一)建立亞太區域空品合作機制,邁向共同清潔大氣願景:召開亞太地區國家空氣品質改善研商會議,派遣專家對企業進行排放診斷與改善技術指導,建立減排計畫與對策技術指引;提升能源技術研發能量,加強國內外企業間合作機制,建設先進智慧電網綠色設施。
(二)執行空汙防治行動計畫,落實懸浮微粒汙染控制:加強綜合治理能量,減少多汙染物排放;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採取總量管制策略,加強道路建築工地粉塵監控;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全面推行清潔生產。
(三)加強工商業空氣汙染排放標準,提升空汙防治技術設備:制訂嚴格空氣排放標準,促進使用環保鍋爐;推廣輔導環保設備應用,加快企業技術改造,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強化科技研發和推廣,並開拓其國外市場。
(四)淘汰老舊柴油機車,補助使用電動機車: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升級車用柴油品質,逐步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提高引擎潛熱利用率、減少怠速、避免不必要汙染排放;降低通行收費,建設針對電動車有優先權的泊車系統,對首次購買電動汽車的用戶提供經濟補助。
(五)建立精確預報模式,提供適時警訊建議方案:建立PM2.5監測方法與資料庫,透明化空汙即時監測資訊;建立預警應急體系,加強環境監測、資訊、應急、監察等能力,妥善應對重汙染天氣;建立重點汙染源線上監控體系,推進環境衛星應用;結合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路,進行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