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台灣許多小孩都要家長接送上下學,這是弱國的表現,未來考慮將家長接送列為校長考核項目,消息傳出,引發外界強力反彈抨擊。
翌日,柯文哲改口只是嘴巴說說而已,但市長亂問診亂開藥方,實在教人不敢苟同。
將家長接送學生列為校長考核項目,讓人啼笑皆非,試問:家長接送學生上下課難道是校長造成的嗎?又,校長可以要求家長不要接送小孩上下課嗎?萬一造成學生上下學途中意外,該由校長負責嗎?
諸如此類,許多不是校長應負的責任,卻要校長概括承受,不合情理,也不應該,比方說學生中輟、體適能不好或視力不佳,家庭因素占最大原因,卻懲處校長。
學校減班,在無法進用新人的情況下,原有障礙人離職,任用障礙人士不足,竟然要議處校長,既要罰款又要記過,就算神仙下凡都無法解決的問題,卻要校長負責,請問這樣合情理嗎?
蔡志鏗(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