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決定政府單位、學校等公家機關七月一日起禁用紙杯,違規單位將處以罰款,未來禁用紙杯場所也將逐步擴大到民間。
本來,像紙杯這種用過一次就丟的物品,不僅浪費資源更會衝擊環境生態,因此環保署以法令厲行政策,但是否會如禁用塑膠袋般,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恐有待觀察。
雖然環保署以本身超過十年不用紙杯的成功案例,欲證明其他公家機關也做得到,但在現實面上,由於機關的規模與性質不同,要每個機關都像環保署般擁有洗杯機,恐怕難度很高,除經費短絀外,像鄉鎮長室、校長室與警察局長室等首長室,訪客常不定時的,人數也不會太多,買洗杯機太浪費,而且若準備的瓷杯數量不夠,紙杯或塑膠杯就會重出江湖,也會招致看人大小眼之譏。
以法令規範公家機關使用紙杯,確實可收立竿見影之效,但對於全國數以千計的公家機關而言,禁用紙杯政策的推行會否陽奉陰違,進而讓此政策的環保美意盡失,其實是有其現實環境下的不得不然。
禁用紙杯的政策雖立意良善,但在執行面上會有困難,各機關難免不會陽奉陰違,筆者建議,若能將「禁用」改為勸導「少用」,並宣導公務員建立環保意識,逐漸達到「不用」,才是良策。李廷(彰縣鹿港/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