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銀行業者推動刷卡繳學費促銷活動,強調「刷卡繳學費,免手續費,超方便!」但消基會調查發現,當消費者以分期繳納學費,必須另繳一筆「分期手續費」,業者有誤導消費者嫌疑。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目前有二十四家發卡銀行和六百八十所學校合作,以刷卡繳納學雜費三萬元,分六期舉例,某家銀行信用卡提供的分期手續費為百分之三點九九,換算後必需多償還一千一百九十七元的額外費用,也就是每期除償還五千元本金外,還必須加收將近二百元的分期手續費。
其他還有十六家業者也收取一百二十八至一千零六十二元不等的「分期手續費」。換句話說,將來償還學費的時候,除了每個月應繳的月付額外,還必須額外支付一筆分期手續費。
對此,消基會表示意業者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次,有十一家業者,繳學費無法繼續累積紅利點數,也有失公平。
消基會表示繳交學費如有融資需求,還是以「就學貸款」為首選,經濟上的負擔較為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