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民一九八五聯盟發起人、沃草有限公司執行長柳林瑋,因重大財務問題遭解職,進而引發關於私吞公款的爭議,我們因此在日前的社論中已有批評,並呼籲他應負起責任,向社會交代相關捐款的流向與用途。
作為知名的社運領導人物,柳林瑋並非在道德上起爭議的第一人。去年大選落幕後不久,一度宣布投入苗栗立委補選的陳為廷,就因隱匿過去襲胸的案底,被質疑不誠實而黯然退選。
綽號「台獨機關槍」的李柏璋,因而特別在臉書發文,希望柳林瑋能出來面對,別讓「社運」的名聲在台灣敗壞。然而,李柏璋自己在當兵時,曾因不實指控軍方迫害,後來由他母親出面道歉;日前又因偷拍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同樣引發高度爭議。
這些年來,各種社運快速竄起,宛如一股時代潮流,尤其是被賦予「超越藍綠」的政治高度,以及「公平正義」的政治正確,更一度是無可挑戰的政治「特權」。所以,社運領袖雖非完人,卻不能逃避大家對他的道德檢驗。
回顧社運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中的角色,由於長達近四十年的戒嚴,限制了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與當局持不同意見者,只有藉著組織社會運動,來爭取更大的參政權。解嚴之初,社會初嘗開放滋味,各種社運更是風起雲湧,並多次衝撞既有體制。
社運無疑對台灣的民主發展有所貢獻。而當民主逐漸走到需要完善制度的階段,習於破壞的社運,如何更明確地定位,卻是一門重要的學問。首先,社運必須面臨的是代表性的問題。早年社運有揮之不去的革命色彩,認定自己是人民的帶路人,代表人民反抗政府,甚至奪取政權。但是,社運團體畢竟沒有人民的選票授權,而當今政府已經是通過全民直選的政府,社運團體其實仍只是「少數團體」,固然可能以較為激烈的手法吸引大眾注意,但在表達過意見之後,最後的決策還是要遵照合法的民主表決程序。
近年來,社運團體也扮演游說各種法案的利益團體角色,並特別強調「審議式民主」機制。所謂「審議式民主」,源自西方對代議民主的補強,認為人民在選出代議士之後,似乎就無從參與法案的審議,因此要求開放更多空間,讓民間也能參加公共政策的制定。在台灣的實踐,即是每次法案進行修訂時,會先舉辦若干場的公聽會,邀請相關專業的團體及人士與會發表意見。但是,究竟哪些團體及人士才算「專業」?顯然缺乏明確的判準。一些聲音大、拳頭大的社運團體,擁有一批「職業抗議家」,他們敢衝、敢吼、敢鬧,長久下來亦是一種壟斷政策制定的力量,進而形成排擠不同意見者的「黑箱」,其他平常還有固定工作的普通民眾,根本無從插手過問。
更注意的是社運與財團的關係。解嚴帶來的既是政治的開放,也是金錢與政治的快速結合。選舉需要大筆花費,財團正好藉此與政客互利結合,挖空國家。這是台灣多年來為人詬病的黑金,卻一樣存在於社運界,因為社運的經費仰賴捐款,政黨及政客便可用錢掌控社運團體,操縱他們發動政治鬥爭,又可迴避正常體制下的監督。
社運對民主的發展,既有正面也有負面,我們不必特別頌揚,當然也毋須刻意醜化。對於社運與民主的關係,顯然還須要更深入、全面的剖析,台灣的民主政治,才可能更穩定、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