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揆蘇貞昌以「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的感性訴求,端出十二年國教牛肉,冀望能打破升學壓力、破除明星學校的迷思。
但是「教育國之本」,國力的強弱植基於國民素質高低,擬定政策必須全盤關照,切忌騎驢找馬,蘇揆提出補助私校經濟弱勢的學生,確實與其「大投資、大溫暖」的理念相呼應,但縮小貧富差距、協助弱勢就學就業,本就是政府職責所在,需要扣上「十二年國教」的大帽子嗎?
而且即便「勢在必行」,若能理出頭緒、羅列理由、擬定配套以說服輿情,不僅能化阻力為助力,提高成功率,在舉目盡是「一張嘴胡烈烈」的政客文化中,反而能凸顯蘇揆「大作為」的清新形象,說不定已有一隻腳踏進「白宮」,偏偏「以政績衝選情」的斧鑿之痕深刻,以致左支右絀,在不斷修正中自失立場。
面對質疑,決策者有責任對十二年國教的定義決定作法「說清楚、講明白」,無奈蘇揆在「基本」或「義務」間舉棋不定,教育部杜部長又不願「現在就說死」,細節如此霧煞煞,教家長如何不心慌慌?
再者,既然終極目標在「打破升學壓力、破除明星學校迷思」,卻又反其道允許「菁英高中職」可跨區招生,自訂考試方式,結果究竟是「藥到病除」或「藥到命除」,還須費唇舌嗎?
此外,「菁英學校」之外的所謂「優質高中職」,教育部如提不出足以令彼等改善體質、營造創意的誘因,家長、學生仍依心中的「排序」選校,名稱再響亮,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罷了。
訴求可以感性,但作法須理性,若實施條件不成熟,諸多難題還得「再研究」,也許「一動不如一靜」,寧可慢不要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