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會期今天結束,昨天院會法案大清倉,剛通過國民黨總統初選民調的副院長洪秀柱擔任會議主席,頻頻敲議事槌,三讀通過法案。圖/屠惠剛
【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倡議逾三十年,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博物館法》,成為國內第一部博物館專法,除了鼓勵公、私立博物館向主管機關登記納入輔導、獎勵,以鼓勵登記代替處罰;未來國寶捐贈給公立博物館,可不受抵稅金額限制。
文化部表示,《博物館法》共計四章二十條,一方面賦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立登記、分級輔導、認證評鑑等辦法的責任,使得博物館可以於法有據的經營;另一方面協助博物館突破法令限制,使博物館得以專業機制管理典藏品,並增加人事任用的彈性,同時配合租稅優惠,鼓勵民間對於博物館的捐助,如以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國寶」捐贈公立博物館者,得不受抵稅金額的限制。
另外,《博物館法》也明定原住民族博物館的設置、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公私立博物館提供專業諮詢、相關技術協助及經費補助,例如民間博物館重要典藏品的專業修復,必要時就可尋求政府補助;各公私立博物館也可因應蒐藏保存、教育推廣、行銷管理等業務需求,成立「博物館合作組織」,透過館際合作將分散的資源整合運用或加強偏遠地區之博物館教育,更有效發揮博物館的公共性能。
未來文化部將依據《博物館法》研訂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及相關子法,以促進博物館的文化傳承與公共服務水準,與全台灣的博物館攜手邁向新未來。
文化部長洪孟啟期許《博物館法》的通過與施行,能使台灣博物館在法治的基礎上踏實前進,透過資源整合與創新思維讓博物館發展邁向全新世代。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前歷史博物館館長黃光男表示,期待這個法可以是博物館的特別法,重點是針對從業人員方面的專業人才、行政人員的任用,都能依法有據,提升博物館品質:另外就是稅法問題,不論是公家或民間博館,內部的典藏品展出或營運都是非營利事業,因此稅務上要有特別保障,像是國外就免稅。
立委立委陳學聖說,這次是以開放、鼓勵登記為第一優先,希望呈現台灣博物館真實面貌;並給博物館界一個依據,未來有法令適用上有遵循,包括基金運用,在公立博物館上比較彈性,包括人事或是費用調整上等。
條文明定,博物館基於典藏、研究及教育所需的進口物品,得依法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免徵關稅及營業稅;但私立博物館以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並經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認定者為限。
立法院三讀通過重要法案
法案名稱 內容
溫室氣體減量
及管理法 ● 明文規範台灣在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的50%以下。
● 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廠商若未登錄足額溫室氣體排放額度,將處以碳市場價格3倍罰鍰。
博物館法 ● 鼓勵公、私立博物館向主管機關登記納入輔導、獎勵。
● 協助突破法令限制,以專業機制管理典藏品,增加人事任用彈性。
● 將國寶捐贈給公立博物館,抵稅無上限。
勞工退休金條例 ● 勞工退休金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證券交易法 ● 上市公司涉及重大公害或食品藥物安全事件者,得令停止股票交易。
民事訴訟法 ● 債權人的請求,應釋明。
● 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
氣象法 ● 除警報、豪雨與颱風外,經中央氣象局許可的預報範圍,都可開放給有證照的民間氣象公司提供資訊。
法律扶助法 ● 外籍勞工、經濟弱勢外籍配偶納入法律扶助範疇。
● 檢警第一次陪同偵訊,及申請人為原住民、少年事件、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損傷或不全者,免審查資力。
製表/記者陳忠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