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受到中國大陸這個世界工廠崛起的影響,原物料價格從谷底攀升,台灣的中鋼就因原物料上漲而獲利驚人,因此中鋼董事長林文淵今年領走四千四百萬元的紅利。
當立委質詢中鋼董事長為何年薪是總統的八倍之多時,讓謝揆為此巨額紅利瞠目結舌,由於中鋼董事長身分而身兼中鋼子公司董座,領走中鋼與公司巨額員工分紅,林文淵在去年便遭質疑,立委點名他的年新加紅利共計兩千七百萬元,以其經濟部官股代表的身分,應只領月薪而將員工紅例繳回國庫,但中鋼在今年的股東會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增設總執行長一職,隨後董事會任命由林文淵兼任總執行長,儘管林文淵解釋台積電也有這樣的作法,但是台積電董事長張鍾謀今年將執行長職務交與蔡力行,因此中鋼修改的章程被外界譏評為「林文淵條款」,為他領取員工分紅的爭議解套;而林文淵表示,他是奉經濟部之令兼任執行長,且股東會通過提高分紅比率,他領分紅是依公司規定,並未悖法令。
身為官股代表的林文淵,因修改公司章程使得自己擔任董事長兼執行長,具有勞方及資方雙重身分,有鑽金管會限制屬資方的董事長不得領取員工紅利的漏洞之嫌,而主管中鋼的經濟部及主管公股的財政部,卻對官派法人的利得行為卻不監督,難道就放任酬庸性質的公營事業董事長坐領高薪與巨額紅利,蠶食鯨吞國家財政嗎?
林文淵的坐領巨額紅利,被輿論譏評為「朱門紅利臭,路有失業者」,也很難讓人相信修改公司章程是為了「讓海外法人了解公司管理經營分工」,而非為了紅利,難道外資法人不會認為這是「自肥」嗎?此外,就算調高員工分紅比例為了激勵員工,官派法人代表兼執行長也應自我限制以示廉潔,畢竟國營事業董事長的薪水雖不致榮華富貴,但也足以養廉。
當官派代表不願將巨額紅利繳交國庫,而立法院也對此漏洞無計可施時,主管公股的財政部與主管國營事業的經濟部,就不該以中鋼為上市公司,必須經過股東會同意來推卸責任,兩部會是否該為這個違常的現象提出糾正?一個官派董事長都已如此,遑論其他政治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