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學部首 車部
甲骨文1
來學部首 車部
甲骨文2
文/楊嘉敏
車,漢字部首之一,造字本義是「有輪子、靠牛馬驅動的運輸工具」。車是象形字,有車子的各部件,甲骨文中間的大圓為車廂,兩側小圓是車輪,車輪兩側有轂,前有車轅和韁繩;金文去掉了中間的車廂;小篆簡化到只保留一個車輪和兩側的轂,成為後來標準的車字。
《說文解字》:「車,輿輪之總名。夏后時奚仲所造。象形。凡車之屬皆從車。」這段話概括說明車字的主要內涵,即有輪子的交通工具,凡是與車有關的,多用車部來代表。比如輪(裝在車、船或機器上可供旋轉運作的圓形物體)、軸(控制輪子轉動的橫桿)及軌(車行的痕跡)等。
在陸地上靠輪子轉動才能運行的交通工具,比如汽車(四輪以上的內燃機動力車)、火車(泛指行駛於鐵路上的列車)等,通稱為「車子」。車也用來指稱利用輪軸轉動的機械,比如風車(用風力轉動的機器或借風力吹動紙輪的玩具)、水車(農家引低處的水來灌溉田的器具)等。
在漢字當中,常有從名詞產生動詞意涵的情形,車部也不例外。像是利用機器轉動來加以縫紉,如「車布邊」、「車衣服」等;以及用機械將物品切削成圓形,比如「車圓」;還有用車搬運的用法,如「請把這堆物品車走」。另外還有其他的用法,像是計算車子載物的單位,如「一車貨品」。
車子的發展,從人力車到現在電動車的發明,隨著燃料的演進而有所不同。而車部也如同輪子般,從名詞、動詞及量詞等用法運行著,在文明發展之路上,留下一道可供我們了解交通工具演進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