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的普安禪師,在周武滅法時,避難隱居在陝西省長安縣西的子午、豹林兩個山谷之間。有一次,附近村莊傳來一個消息:村民為了祭祀,從他縣買來三隻大豬,準備宰殺。普安禪師心生憐憫,前往贖豬。村民深怕無豬可殺,不得祭祀,因此抬高價格,要價一萬。普安禪師掏出身上所有的錢,說:「這裡有三千貫錢,已超過原本豬價的十倍,豬可以給我了。」
村民聽了,有人同意放豬,有人還想加價,彼此爭論起來。正當大家吵鬧不休的時候,忽然出現一個以羊皮裹肚的孩子,幫助普安禪師贖豬,眼看著村民依然互相爭執,彼此僵持不下,小孩兒說:「請給我一杯酒!」說罷,手持酒杯,邊喝邊舞,輝耀旋轉,使得全村老少一時眼盲,不久他也失去了蹤影。
看到這個不尋常的景象,普安禪師若有所思,心想:「必定是受持《華嚴》的感應。」於是取刀割下自己的大腿肉,捧在手上,向大眾說:「豬肉、人肉都是肉,既然餵食餿水的豬肉你們都敢吃了,那麼,這食米的人肉,必然更加珍貴。請大家食用吧!」大眾被普安禪師的話語和方才的神異現象所震懾,心生慚愧,於是把豬放了。
三隻大豬得到自由後,繞著普安禪師轉三圈,並用鼻子、嘴巴輕輕碰觸普安禪師,彷彿表示牠的歡喜和感激。此後,在普安禪師隱居的方圓五十里內,都不再以雞、豬等動物祭祀。
「禮者,著誠去偽」,敬天祭祖本應出自真誠的感恩,而非表面形式。可演變到最後,祭祀卻成了一種競相奢華的形式,以致勞民傷財,傷生害命。俗話說得好:「心誠則靈。」只要能夠以真實心祭祀,鮮花、素果同樣可聊表敬意。
(轉載自佛光文化出版《豬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