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貪污被檢察官起訴,為台灣政壇投下一枚震撼彈。筆者認為選民應該要公平、冷靜、客觀的看待此一風波。
承辦該案件的侯寬仁檢察官心證認定,特別費在性質上應「支出、使用」,不可納入私帳,即便放著不用也不行。相對於國務機要費疑雲,陳水扁選擇以「拖字訣」能賴就賴,讓司法尊嚴遭受踐踏。
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的「等級」不同,若馬英九為自己任內的「可能瑕疵」辭去黨主席,那麼陳水扁是否應該擁有更高的格調,以政治人物高道德標準檢視,勇於面對全民的審判及司法的檢驗?
在正義公理遭政治綁架的台灣,是否還有法官能有偵辦到底的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