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網球是民間的熱門運動,但是在國際上除了王思婷外,一直沒什麼出色的表現,近兩年因為王宇佐、盧彥勳、詹詠然、莊佳容、謝淑薇、詹謹瑋紛紛冒出頭,不但在杜哈亞運拿下一金一銀兩銅,以及詹詠然、莊佳容拿到澳洲網球公開賽的雙打亞軍,網球界的問題瞬間引爆。
台灣很多運動項目存在人人皆知的四大問題:第一、派系把持,各單項運動都有派系,彼此之間傾軋,互相鬥爭,只有私心恩怨,那有國家榮譽。第二、畫分選手是誰的子弟兵,這種子弟兵心態最為壞事,處處偏坦與維護,導致不平之鳴四起。第三、將具有濃厚服務性質的協會,當成官位在做,指氣使頤,老大心態表露無遺。第四、官員掌握經費,自以為掌控一切,站在第一線的選手只好俯首。
這些問題如暗流,平時不一定爆發,但是突然爆紅後,很多事就會浮上檯面。我們不願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體壇盡心盡力、無怨無悔、犧牲奉獻的人士當然還是多數;而選手大牌拿喬、不聽指揮的也有,但是前述的問題確實存在,也是不爭的事實。
以盧彥勳參加台維斯杯為例,台維斯杯是全球最大的國家對抗賽,周五起在台北縣比賽三天,當然應以國家榮譽為最優先考慮,雙方應善意尋求最大共識,可惜看到的是決裂。盧彥勳提出的參賽三條件,網協秘書長謝士文收到後,馬上簽字同意,但事後網協又以維持紀律之名反悔,將台灣第一戰將逐出中華隊之列。
盧彥勳所提三條件:一、尊重球員肖像權。二、網協應依照體委會「挑戰二○○八黃金計畫」的實施綱要規定,與教練、選手共同訂定培訓計畫。三、網協應積極協助選手爭取廠商贊助,選手參加重大國際賽,扮演溝通協調角色,為網球運動營造優良環境。
協調此事的李遠哲說,盧彥勳只是想要改善國內的大環境。這三點不就本來是網協該做的事?為了這三點不顧國家利益,寧願中華隊在國內輸球?
其實選手與網協之間嫌隙早生,莊佳容、詹詠然獲澳網女雙亞軍,在獲總統、行政院長接見時「告御狀」,直陳網協的不是,甚至在總統召見時放話「網協代表不准在場,否則走人」,造成原本受邀的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理事長葉政彥被體委會勸退,沒有出席。盧彥勳與網協也有亞運心結,才有今天的局面。
我們不去評論此事的是非,只是呼籲運動協會存在的目地,在為選手謀取更好的競賽環境與條件,替國家爭取榮譽;有糾紛發生,雙方都有深切檢討改進的能力;千萬不要淪為面子與意氣之爭,造成國家顏面受損。
運動即國力,此次網球風波只是冰山的一角,體壇確實存在許多問題,連最熱門的棒球與籃球都是如此。明年是奧運年,體壇應該齊心協力,其實我們有很好的選手,台灣只要破除私人恩怨、走出派系陰影、揚棄子弟兵心態、協會為選手營造最好的環境、主管單位放棄出錢老大想法;然後選手以國家榮譽為先,以為國爭光為重,以突破自我為念。各方捐棄成見,和衷共濟,深信可以創造更好的成績,讓台灣揚眉吐氣,體壇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