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一審主要涉案的被告軍士官都獲判輕刑。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二審宣判,結果與一審大相逕庭,除前陸軍五四二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外,其他被告均加重改判二至三年不等的刑度。
合議庭長蘇素娥宣判後表示,洪仲丘的犧牲,照亮了軍中的黑暗角落!洪仲丘的家屬對於二審判決,除沈威志改判無罪外,其他都表示可以接受。
合議庭由蘇素娥、受命法官梁耀鑌與陪席法官鄭水銓組成。沈威志的部分,一審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六個月徒刑。二審則改判無罪。高院指出,二審合議庭認定他在本案確實有違失,但只構成行政疏失,尚未達到要以刑責論處制裁,因此改判無罪。
其他包括連長徐信正、副旅長何江忠,一審分別被判八個月、六個月,二審均改判三年;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則由一審的六個月,改判為二年;上士范佐憲則由一審六個月,改判二年八月;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一審被處拘役三日及三個月,二審改判三月、六月徒刑,應執行八月徒刑。
管理士陳毅勳一審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被判六個月,二審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月個月,可易科罰金;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李念祖等五人,一審被處五至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羅濟元、李念祖二審仍分別被判五、六個月,可易科罰金,其餘三人均改判三個月,緩刑二年。
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侯孟南、黃聖荃、張豐政等五人,一審均判決無罪,二審改判蕭志明六月、宋浩群五月、黃勝笙四月,均可易科罰金。張豐政、侯孟南仍保持無罪判決。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及檢察官以家屬立場論告;她說,不是希望判決多重,而是希望給有公權力的人警示,能戒慎恐懼使用公權力。
洪仲丘的母親則說,一直希望這些被告對自己做的事有後悔的心,考量很多被告都還年輕,不希望他們在人生留下汙點,只要來道歉,家屬願意原諒,她自己已經學會放下,「希望仲丘也要放下」。
洪仲丘案大事紀
2013年
06.23▼ 洪仲丘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遭查獲
06.28▼ 洪仲丘進入禁閉室
07.03▼ 洪仲丘身體不適送醫
07.04▼ 洪仲丘病危,返家拔管死亡
07.29▼ 國防部長高華柱下台
08.03▼ 20萬名白衫軍上街頭,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正
08.13▼ 總統府公布軍審法修正案,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偵審
08.15▼ 洪仲丘案由軍事法院移交桃園地院審理
2014年
01.07▼ 禁閉室改名悔過室,國軍犯錯改集中上課,不必體能操課
03.07▼ 洪仲丘案一審宣判
05.05▼ 監察院彈劾542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269旅長楊方漢
12.03▼ 桃園地檢署追查269旅其他冤案,起訴15名軍官
2015年
02.09▼ 洪案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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