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社會的文明程度,乃取決於對正當程序的堅持與實踐」,洪仲丘案二審承審審判長蘇素娥宣判後表示,軍紀須嚴格遵守並依照程序,訂立了關禁閉的程序,軍方卻沒照做,成了拘禁人身的黑暗角落。
高院以洪仲丘死亡非遭蓄意虐死,熱中暑確實會累積,關禁閉前未開人評會,明顯程序不完備而有主觀犯意等,對何江忠等人被加重判刑,法官表示,關鍵在於他們有共犯的行為分擔,明顯有利用權力而私行拘禁的主觀犯意。
受命法官梁耀鑌說,軍隊訂有制度及規定卻沒有落實,像是管理禁閉士的人員都未做上課訓練,禁閉室像是沒人管一樣,軍方應有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