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戴奧辛毒鴨蛋事件,讓消費者不安、鴨農血本無歸,雖然環保署已著手追查污染源,但如何預防農產遭受污染,比事後究責與善後更為重要。
監察院在調查新竹香山牡蠣事件時,就曾對水產品防污提出「全面品管之防污概念」,將水產分成上、中、下游層次的污染監控,此「全面品管」的概念亦可適用於防範農畜產品受污染。
在上游方面,應該維持「優良農產環境」。環保署與農委會不妨立法或修正「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目前只規定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但未規範養鴨的土壤標準)」、「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目前只規定水產用水標準,但未規範養鴨用水的標準)」、「空氣污染防制法(目前只規定各級防制區,但未規範養鴨場應位於何種防制區)」,分別訂定飼養禽畜的土壤、用水、農業空氣等環境品質標準,並指導農民在飼養禽畜前,應先行檢測確認環境品質(包含土壤、用水、空氣品質)合於法定標準後,再行飼養。
在中游方面,必須維持「良好飼料與上市前抽檢」。農政單位不妨查緝飼料工廠是否符合「飼料工廠設廠標準」?有無依法申請「飼料及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飼料及飼料添加物成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另訂定「飼料品質標準」、「飼料品質標準檢驗方法」,並加強抽驗飼料中有害物含量;此外,肉鴨、鴨蛋上市前,也應先抽驗有害物含量,符合容許標準後方可上市。
在下游方面,要執行「上市後市場抽驗」。農委會與衛生署對已在市面上販賣的肉鴨與鴨蛋,應定期或不定期抽驗,並公布抽驗結果;另在平時就訂定「農產受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明確規範「緊急事件標準作業程序」、「分工表」、「責任時間表」、「緊急應變演練計畫」等,以免臨危慌亂,錯過黃金處理時間。
如能實施「全面品管」的預防污染措施,應可讓農民與消費者獲得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