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查理周刊》遭到槍擊,造成法國近世紀以來最嚴重的人為傷亡事件。
《查理周刊》所引起的是非起因相當多元,近因可能在「言論自由」的限度上,各有不同表述,遠因則可能來自於長久以來的文明衝突,歐美、中東等地區時有衝突,如同知名學者杭廷頓所言「文明衝突將是未來衝突的主導模式」可為代表。
在評斷查理是非之前,並非只能站在兩邊極端的對立面去思考,「我是查理」、「反查理」、「反反查理」等標語或精神也不能成為仇恨衝突的藉口。
「是非查理」只存在它自己的脈絡中,無論它用的是極度嘲諷的漫畫、言論,它代表它自己雜誌的精神,而放在其他脈絡雖有道理,卻也不宜過度詮釋,以免失真。
近來又發生香港《蘋果日報》總部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住宅遭丟「汽油彈」事件,回頭看《查理周刊》,犯案者無論有心或無意,都加深了人們內心對於「言論自由」的恐懼,放諸於媒體第四權的脈絡。
若法國、香港等事件之發生,是根源於其報導的內容,相較之下,台灣媒體環境有高度自由性,不也該珍惜嗎?
談「查理是非,是非查理」之前,若不放新聞報導的脈絡,而在於任意用辛辣的言語嘲諷對方,將「言論自由」無限度的上綱,是否也該想想當下的自己是否曾化身為「查理」或槍手?
我們要彼此針鋒相對,讓仇恨伴我們一生,還是放下一切,相互尊重,給予祝福?這或許才是更該思考的事。
徐夢陽(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