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體罰後,有家長擔心如果學校教育在管教學生方面,都採取「零體罰」,將來會無法適應社會。對於基層教師而言,最關切的還是在面對學生的行為問題時,能做什麼?做了會對學生的行為問題產生什麼結果?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桃園縣政府為協助教師展現教學專業,並在尊重學生人格獨特性的基礎下提升學習成效,擬成立「學生管教問題處理程序專案小組」,以研訂學生管教問題相關處理適當程序,並提出「學生行為問題處理程序對策」的構想,希望藉由專案研究、教師訪談紀錄來了解並建置學生問題行為資料庫,結合資訊科技提供教師記錄學生課堂違規行為,且鼓勵教師們分享在教室現場中有效的「創意管教」,提供教師們在適法性基礎下實施有效教學及班級經營的參考依據。
教育局在去年頒布了「桃園縣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獎懲規定」,不過,為了讓學生獎懲相關辦法更加完善,預定今年四月訂定「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要點」,加強宣導並保障學生權益。